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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企业亏损年限延长至10年,财政部紧急通知!再减税,税负降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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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79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16日15:34:50 打印此页 关闭

又减税了,财政部连发两条政策,将两类企业亏损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到100万,还有其他政策,一年竟然能降税46万元!要赚发了,快来看!


政策一:企业亏损年限延长至10年


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政策二:小微企业所得税提高到100万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解读: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仅仅为10%。


答疑解读


问题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能否就可以享受该项优惠?


答复: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主表的附报信息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问题2:享受该项优惠的小微企业,是否需要去税局备案?


答复: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问题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是什么条件?


答复:

1、首先有行业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然后有规模要求: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问题4:我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能否享受该项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复:只有核定定率征收的企业才允许。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新政策1年能降税46万元!


新政实施前:

我公司一直从事石材加工销售,由于每年销售额在400万元左右,因此目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7%计算销项增值税,但是由于石料的来源均是从当地个人收购而来,仅仅只能取得个人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年光增值税一项大约就缴纳68万元,税收负担非常重!

新政实施后:

我公司会计看到了刚刚发布的财税〔2018〕33号,公司上下非常振奋,我们的会计估算了一下,今年五一新政实施后若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我们的客户几乎不需要抵扣,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适用3%的征收率,按照以往年销售额400万元来框算,每年增值税额只需要缴纳12万元左右就可以!


比较:五一新政实施后转为小规模,一年竟然能够降税46万元左右!

新政的5个提示点

提示1、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


提示2、若是你公司为服务业等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提示3、一般转为小规模,仅仅限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之前留抵增值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库存成本。

借: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提示5、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不再区分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其他500万元了。

政策参考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主要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政策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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