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有关政策的通知》(豫财税政[2019]7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相关税种时,只需在“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栏次勾选“是”,即可享受到减征优惠了!
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当您进入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系统会提示您“**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请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在“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栏次勾选“是”,即可享受到相关减征优惠。
小编提醒您,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请千万不要将“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栏次的“是”勾选掉啦,不然会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应减征优惠哦。
反之,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按照政策规定本期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话,请您不要误选“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栏次的“是”,否则误享受税收优惠导致少缴税款,您还需要做更正申报、补缴税款,甚至需要加收滞纳金。
好啦,希望小编的提醒能帮到大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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