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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工资个税降了!国务院重磅通知!这6类纳税人可领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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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82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26日13:29:54 打印此页 关闭
个税新政策来了!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重要!

国务院发布个税新政策!





会议决定:


1.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情报君认为:


(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很快出台;

(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难道会有补充


2.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情报君认为: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年度补税金额较低:后续会有政策明确“金额较低”的标准;


(3)12万元的字眼又出来,跟以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办理上一年度的个税申报”后果完全不一样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国家将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3.会议要求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税服务,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


情报君认为:


绝对放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APP申报一样简单、方便和快捷。


4.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情报君认为:


(1)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超过183天:字面意思不含183天,按照“优惠政策”的思路,应该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的概念,不是“连续”的概念


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不是应纳税额,如:某“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2019年12月份工资20000元,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就是按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去计算缴纳个税;


(3)征管问题:


①2019年已经11月份,也就是2019年1-10月的某“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工资薪金按照全额收入计算缴纳个税,应该在2019年申报11-12月工资个税开始计算或2020年3-6月汇算清缴申请退税


②2020-2023年度,因年初不知道是否“在船航行超过183天”,所以年初如何申报个税,工资薪金收入是否减按50%等后续征管政策明确。


这4种情况必须进行汇算清缴




前3种需要汇算清缴的情况,上图中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情报君在这就不再赘述。今天主要详细说明第四种情况,纳税人申请退税的,这跟大多数人的钱袋子息息相关。什么人可能可以拿到退税呢?


领到一大笔钱

这6类纳税人或将需要汇算清缴退个税




至于哪些群体需要汇算清缴退个税,中国农业大学会计系副教授葛长银表示:


(1)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员工存在退税的可能,要主动办理汇算清缴退税。


季节性生产企业员工存在收入不均衡及纳税不均衡的问题,很多普通员工的收入按全年计算或许就不用纳税了,所以要通过汇算清缴把平时交纳的税款退回来。


比如广西蔗区的糖厂,一年的榨季只有四个月,机器一开,工人三班倒,十分辛苦,但工资也高;八个月是淡季,发的工资就低,尤其是民营企业榨季和淡季的工资差别很大。这就存在“先多交后不交”或“先不交后多交”的纳税不均匀的现象,需要汇算清缴帮助员工清退税款。


我国的农业企业、捕捞企业、远洋运输企业、采掘企业等,都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也都是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行业;拿提成工资的群体,因工资发放也具有“季节性”,纳税也不均衡,也要注意年终汇算清缴,结算税款。


(2)取得单一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群体存在退税的可能,要办理汇算清缴退税。


目前劳务报酬的预扣税率最低为20%,最高为40%;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率为20%;稿酬的预扣税率也为20%但有30%的减除优惠,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最低税率为3%,这之间就存在着税率的高低之差,纳税人在取得这些收入时已按高税率预交了税款,如果全年的收入相对较低,就存在退税的问题。


比如一位作家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10万元,预扣个税1.12万元,但本年度他就取得这一笔收入,没有其它收入,扣除6万元免征额和教育孩子、赡养老人等费用,他可能就没有纳税的资格了,所以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再比如按20%预扣的劳务报酬,如果本年度取得的数额不大,进行汇算清缴的结果就可能适用0税率,或按3%、10%的税率计算税款后退税。


(3)取得“混搭”低收入的群体存在退税的可能,要办理汇算清缴退税。


“混搭”收入是指取得“综合所得”两项以上者。“混搭”高收入群体肯定会增加税负,但低收入群体都存在预扣税率较高而实际承担的税率较低或不纳税的问题。


比如某纳税人本年度分次取得劳务报酬6万元,分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4万元,均已预扣了20%的税款,但若扣除6万元免征额及其教育孩子、赡养老人的费用后,就可能没有纳税资格了,所以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4)年度内停换工作的人群存在退税的可能,要办理汇算清缴退税。


这个群体大致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上半年工作下半年没工作”,二是“上半年没工作下半年工作”,三是“年中一段时间没有工作”,不论是前头有收入,还是后头有收入,或是中间有收入,这些收入都属于全年收入,这个收入若在10万以下并已预扣了税款,都应通过汇算清缴办理退税。


(5)本年度失业的群体存在退税的可能,要办理汇算清缴退税。


这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群体,如果年度内失业且没有再就业,取得的薪酬也已交纳了税款,要通过汇算清缴,结算税款。


(6)本年度退休的群体要办理汇算清缴,看看能否退税。


因退休工资免征个税,所以本年度退休的人员,若以前的薪酬已经完税,从法理上说也存在一个汇算清缴退税的问题,但目前尚无明文规定,只能说“看看”。


这个群体退税的条件是退休人员没有再就业或兼职,退休人员再就业或兼职取得的收入要依法交纳个税,并要跟退休前工资“汇算清缴”合并纳税。


上述退税人群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四)纳税人申请退税”之情况;但是否需要汇算清缴,还是要以纳税人实际收入以及之后国税的最新文件判定;年底了,全年的账也基本能算清楚了,结算税款的问题就要提到议事日程了。


怎样准备汇算清缴?



1
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要怎么计算?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个税-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论个人实际工作是否为12个月,均应当按照6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纳税人在按年计算综合所得的情况下,纳税人无论是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都需要维持基本的生计费用,因此不宜因为其某个月未任职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2
个税汇算清缴是单位一起申报,还是自己申报?


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以纳税人个人为申报主体,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由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来说,如果由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单位的财务人员办理,会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而且单位的财务人员也没有义务为每个员工承担相应的纳税风险,因此,将这一块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更为现实一些。


但不论是个人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须纳税人个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将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3
汇算清缴的四个注意事项


一、注意资料的填报与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填写并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二、注意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汇算清缴的个人当年综合所得无论最终计算出来的结果是补税、退税,还是不补不退,均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被处以0.5倍至5倍税款的罚款。


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三、汇算清缴退税不加算利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可见,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次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时,对纳税人依法多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时不可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汇算清缴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正常补税不存在补缴个人所得税。但补缴平时应扣未扣或少扣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注意:这里写的是追缴税款,而不是追缴税款及滞纳金,也没有在追缴税款后面紧接着写上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4
附: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流程一览


一、汇算清缴时间


取得个人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二、纳税申报地点




三、申报资料


1、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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