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票必须从税控系统打印清单,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在系统做好清单,用A4打印出来,你就不收,非要让我用特殊纸张打印「如图」
这就没有道理了哈,不可否认以前好像是有税务局专门出售这种清单纸张,但是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现在税务局也不出售这种纸张了,这种是针式打印,效率又低,又耗时。
也许现在有些省份税务局确实要求必须用特定纸张打印,但是各地也是不一样的,我们省份没有这个规定,你非要让我给你打这样的,也没有道理哈。还是要变通一点处理问题。而且确实没有文件规定必须要用特殊纸张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只要与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格式一致,使用A4纸打印是有效的。对纸张没有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