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知识交流

非正常户解除

分享到:
点击次数:471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31日08:52:10 打印此页 关闭
  事项名称】 
      非正常户解除
     【事项描述】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后,税务机关解除其非正常户状态。
      本事项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具体办理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报送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原件

1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郑州百益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疑难年检、税务咨询、公司转让、商标注册、公司变更、专利申请、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内部审计、增资、知识产权保护。

欢迎来电咨询:18039516230     18039515273   0371-55383553

         QQ:325935816

地址: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A馆5楼5A-C20

 

上一条:财务处理酒店会计 下一条:为金砖国家合作贡献“税收力量”——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步入快车道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