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知识交流

我国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4606件

分享到:
点击次数:505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02日10:13:13 打印此页 关闭
 记者1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偷税骗税的企业面临着被“拉黑”的惩罚,截至20176月末,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4606件,失信企业将受到阻止欠税人出境等多种限制。

  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起始于2014年,是指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

  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旦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企业将受到多种限制,包括阻止欠税人出境、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被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64月,国家税务总局对“黑名单”公布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了信用“修复”机制,符合相关条件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违法案件当事人能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机关将从“黑名单”中撤出相关案件信息。

  “通过信用‘修复’健全‘进出’制度,既能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又为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权益补救的途径。”这位负责人说。

  数据显示,截至20176月末,全国已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中,共有900户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计61.8亿元后撤出“黑名单”。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化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将联合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郑州百益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疑难年检、税务咨询、公司转让、商标注册、公司变更、专利申请、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内部审计、增资、知识产权保护。

欢迎来电咨询:18039516230     18039515273   0371-55383553

         QQ:325935816

地址: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A馆5楼5A-C20

 

上一条:中国税务报B1版:从税收看河南国企改革必要性 下一条:做好“加减乘除法”深化“放管服”改革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