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印度新德里。喜鹊疾呼暖风来,随着首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公报的签署,金砖国家间的税收合作开启新的旅程。
2017年,中国杭州。映日荷花别样红,中国的热情邀约已经发出,第五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将在近日拉开帷幕。
五年间,本着“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金砖五国间税收合作不断深化,成效不断显现,为金砖国家深化合作贡献了“税收力量”。
顺应潮流——金砖国家间税收合作纵深推进
金砖国家合作已成功走过“金色的十年”,市场开放、资本流通、商贸发展、文化交融,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金砖国家税收合作也从无到有、由浅入深,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五国领导人多次在税收合作方面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
2014年7月,在巴西举办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上,与会各国联合发表《福塔莱萨宣言》,提出对经济活动发生地辖区进行征税应遵循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将加强应对税基侵蚀和开展税收信息交换等方面的工作。
2015年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七次会晤在俄罗斯举行,会上发表的《乌法宣言》中提出,金砖各国将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并就遏制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为加强合作,强化税收透明度和税收信息交换机制建设。
2016年10月,在印度举办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上,与会各国联合发表《果阿宣言》,强调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欢迎各国和国际组织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能力建设。
在高层会晤的推动下,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同频联动,建立了税务局长定期会晤机制。该机制致力于落实G20领导人峰会和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就全球税收治理达成的一系列共识,加强金砖国家的税收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税收领域的挑战。
2013年,首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印度举行,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五国税务局长共同出席会议。会议就税收政策和国际税收管理等问题达成了共识,明确了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打击恶意税收筹划等逃避税行为和促进有效税收信息交换等七个方面的合作内容。
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金砖五国税务部门已经在降低跨境纳税人税负、解决涉税争议和应对BEPS问题等具体领域达成多项合作成果,有效提升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税收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中国税务部门积极开展与其他金砖四国税务部门的税收合作,为金砖国家税收合作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2015年11月,在俄罗斯莫斯科召开的第三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的金砖国家要通过应对BEPS项目,加大在转让定价、自动情报交换等领域的合作,对跨国避税、企业“灰色利润”零容忍,共同维护各国税收权益和世界税收秩序等倡议得到与会国家代表的一致认可。2016年12月,在印度孟买召开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第四次会议上,王军提出积极探讨构建有效的税收合作法律框架,进一步落实G20杭州峰会关于促进包容性发展要求,共同提高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能力等倡议得到与会国家代表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