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知识交流

郑州百益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疑难年检、税务咨询、公司转让、商标注册、公司变更、专利申请、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内部审计、增资、知识产权保护。

分享到:
点击次数:442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08日08:58:14 打印此页 关闭

问: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四、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郑州百益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疑难年检、税务咨询、公司转让、商标注册、公司变更、专利申请、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内部审计、增资、知识产权保护。
欢迎来电咨询:18039516230     18039515273   0371-55383553
         QQ:325935816
地址: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A馆5楼5A-C20

 

上一条:税务总局派出10个督察组赴五省市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 下一条:深圳推出跨境电子支票缴税,无需手续费,省时又方便!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