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知识交流

销售活动板房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安服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分享到:
点击次数:467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14日09:56:58 打印此页 关闭

问: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郑州百益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疑难年检、税务咨询、公司转让、商标注册、公司变更、专利申请、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内部审计、增资、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网址:http://www.zzbyhkj.com/

欢迎来电咨询:18039516230   18039515273   0371-55383553 

         QQ:325935816

地址: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A馆5楼5A-C20 

论价格,我们最优惠

论实力,我们更专业

 

上一条:税务局是如何查到你的?寻找上市公司的税收“软肋” 下一条:万一发票开错了怎么办?正确的处理方法~~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