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追缴其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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