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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地税局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四项成果”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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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24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01日09:32:22 打印此页 关闭

作为全省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服务改革试点单位之一,郑州市地税局按照“卡节点、抓重点、解难点”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抓落实,积极部署强保障,接连召开八次协调推进会,该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四次推进会,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截至6月1日,已取得“简约化征收、一窗式办结”等阶段性成果。

一是初步实现“一窗式”办结。将原有契税分局、中原分局两个部门分别审核、分别征收、分别出票的模式,转变为一次审核、一次排队、一次办结的“一窗式”服务模式,建立以市级契税部门为主要征收机构的工作模式。设置资料预审岗进行预审核,重新规划窗口和流转环节,对契税部门的机构设置、岗责体系和人员配备等进行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的开展。

二是初步实现标准化征收。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税总发〔2017〕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48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优化升级试点方案》(豫地税函〔2017〕18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收集整理房地产交易各项税收政策,明确现行政策难点,为窗口人员受理业务提供规范依据,全市实行统一的政策口径供参照执行,消除差异,维护纳税公平。

三是初步实现便利化办税。安装叫号机和排号显示器,解决了纳税人多次排队的情况。逐步将服务效能系统引入房地产交易大厅,监测大厅服务和工作状态,保持稳定的服务秩序和办理流程。统一规范房地产交易大厅地税征收窗口的标识、区域、设施等,根据实际设置办税服务区、导税咨询区、自助办税区、等候休息区,并结合场地条件进行合理布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资料预受理、导税服务、预约办理、延时服务、限时办结等各项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加强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矛盾冲突的各种情形,做到及早介入,及时处置。

四是初步实现明晰化申报。简化涉税资料,取消资料多次确认,变部分证明材料为承诺声明,实现涉税资料一次性确认和涉税事项一次性承诺,提高办税效率。房屋交易涉税资料实现“清单式提交、承诺式证明”,印制2万份《房地产交易涉税资料清单》和《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承诺书》,在东、西、北三个房管局大厅地税窗口试行投入使用,组织全员了解优化后的办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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