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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签署《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将进一步拓展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手段,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多维监管体系,努力把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机制打造成为加强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的连接点、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着力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国家税务...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预期,坚定推进各项改革,妥善应对重大风...
问:领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问:领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盖两次章吗?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问: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附发票清单可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附发票清单可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今年3月份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河南省国税部门开展新一轮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活动,进一步帮助增值税纳税人掌握政策更精准、享受优惠更彻底、进项抵扣更充分、涉税事项更清楚,引导纳税人进一步享受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持续平稳运行。精心辅导 这是春天的“及时雨” “营改增以来,房地产企业都在摸索,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互相学习,积极对待,同时很感谢咱国税部门对我们的辅导与支持...
1.建筑分包合同如何判断是否为老项目? 答复:判断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分包服务是否为老项目,应以总包合同为准,如果总包合同属于老项目,分包合同也属于老项目。 例如:一个项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上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5月1日之后,乙方又与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则丙方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建筑企业采购部分材料用于提供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会议指出,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围绕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办税问题,以进一步优化办税体验、实现服务更优、营造一流税收环境为出发点,积极响应纳税人合理办税需求,推出了2017年度服务纳税人10件实事。 一、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行纳税人办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的范围、减少代开发票的办理环节、取消纸质发票验旧、实现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的全省全国通办等措施,提高办税效...
问:付汇证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文件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