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用户中心
意见反馈
11月6日,为期5天的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在北京开班。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在开班式上结合自己的参会经历和学习体会作了辅导报告,他强调,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全局文化品味。近日,红旗区国税局举办了以“爱国 奉献”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同志们学习了感动中国先进人物阿布列林.阿布列孜的感人事迹,并发表了学习感言。最后,同志们互赠小礼品,表达对同事的感谢和祝愿。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推动了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郑州百益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疑难年检、税务咨询、公司转让、商标注册、公司变...
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签署《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将进一步拓展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手段,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多维监管体系,努力把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机制打造成为加强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的连接点、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着力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国家税务...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预期,坚定推进各项改革,妥善应对重大风...
问:领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问:领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盖两次章吗?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问: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附发票清单可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附发票清单可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今年3月份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河南省国税部门开展新一轮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活动,进一步帮助增值税纳税人掌握政策更精准、享受优惠更彻底、进项抵扣更充分、涉税事项更清楚,引导纳税人进一步享受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持续平稳运行。精心辅导 这是春天的“及时雨” “营改增以来,房地产企业都在摸索,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互相学习,积极对待,同时很感谢咱国税部门对我们的辅导与支持...
1.建筑分包合同如何判断是否为老项目? 答复:判断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分包服务是否为老项目,应以总包合同为准,如果总包合同属于老项目,分包合同也属于老项目。 例如:一个项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上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5月1日之后,乙方又与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则丙方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建筑企业采购部分材料用于提供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会议指出,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